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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索 引 号: | |
标 题: | 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 专项行动工作方... | 添加日期: | 2017-10-10 |
文 号: | 古政办发〔2017〕79号 | 生成日期: | 2017-10-10 |
主题分类: | 主 题 词: |
古政办发〔2017〕7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古县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
古县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全县范围内对问题地图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全面清除各类问题地图,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完善健全地图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绘图用图,提高辨别问题地图的能力,切实保障地理信息安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协调小组,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工作,督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专项行动和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督办“问题地图”重大案件,推动地图监管长效机制健全完善。
(一)协调小组组成
组 长:亓 飞 政府办副主任、应急办主任
副组长:李 宁 重点办主任
白亦兵 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刘广亮 文化局局长
成 员:杨晓亮 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李永祥 密码局局长
李瑜瑜 文物旅游局副局长
李云峰 工商质监局副局长
刘云安 教科局副局长
王明太 公安局副局长
杨广诗 武装部副部长
刘临强 长途线务局负责人
张红峰 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测绘管理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白亦兵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要指派一名副科级干部作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络沟通。
(二)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
国土资源局:负责总体组织与实施协调,组织全县抽查工作,组织问题地图重大案件查处;负责本系统内单位和测绘资质单位的排查整治工作。
文化局:负责督促新闻、出版、影视制作单位的排查整治工作。
文物旅游局:负责督促外事机构的排查整治工作;负责处理有关地图、地名的涉外事务,负责督促旅游景区的排查整治工作。
工商质监局:负责督促涉及地图产品销售流通领域(含电子商务平台)的排查整治工作。
教科局:负责教材的排查整治工作。
密码局:组织对标注涉密信息地图和公开登载、非法交易涉密地图等失泄密案件的查处工作。
公安局:负责对重大案件和违法人员开展调查、取证,联合开展查处工作。
武装部:协同开展相关地图涉军案件联合查处工作。
电信公司:协助开展互联网网站的排查整治工作。
三、检查内容
(一)主要检查三大类问题地图
1.存在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等严重问题的地图:台湾省在地图的表示违背“一个中国”的原则;错绘,漏绘我国台湾岛、钓鱼岛、海南岛、赤尾岛、南海诸岛等重要岛屿;错绘国界线将我国领土表示到国外;南海断续线的表示不符合国家规定;错将我国重要岛屿按其他国家主张名称进行标注等。
2.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等严重问题的地图:在地图上表示军事禁地、军事设施、国家要害部门。未经公开的港口和机场等不能对外公开的涉密内容;公开登载、非法交易涉密地图。
3.其他不符合地图管理规定的地图和行为:地名在地图上表示不符合国家规定;其他国家和地区表示不符合我国整治外交主张和有关规定;无资质从事地图编制或互联网地图服务;未依法履行地图审核程序公开登载;弄虚作假,伪造申请材料骗取地图审核批准文件,或者伪造、冒用地图批准文件和审图号;未在地图适当位置显著标注审图号。
(二)主要检查地图的种类
1.互联网网站登载的动态和静态地图;
2.微博、微信公众号中登载的地图;
3.政府网站登载的地图;
4.新闻媒体使用的地图;
5.展览(展会)、博物馆等展示的地图;
6.公开出版和销售的地图(包含在电子商务平台、书店、图书音像市场等中销售的地图);
7.进出口地图(含对外加工地图)
8.其他地图(地球仪、公益性地图产品等)。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9月30日前)
成立我县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开展宣传发动,并安排部署全县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工作。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7年10月10日前)
协调小组组织涉及地图的相关单位进行自查整改,国土局测绘股要为相关单位自查提供地图审核等技术支持。各乡镇、相关单位10月10日前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提交自查工作情况。
(三)汇报总结阶段(2017年10月18日前)
协调小组要认真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健全地图监管长效机制提出工作措施和建议,于10月17日前向市协调小组办公室上报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和典型案例。
(四)“回头看”阶段(2017年12月启动)
对专项行动中检查出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建立地图长效监管机制进行检查,进一步强化落实整改措施,切实维护地理信息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问题地图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以专项行动的成效交出一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的合格答卷。
(二)狠抓部署落实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敢于碰硬、严肃执法、不留死角,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实现检查范围全覆盖:要深入现场、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进行认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严禁搞形式、走过场。要健全问题地图监管联动机制,进一步畅通问题地图举报方式和渠道,扩大公众参与度。要把专项行动与严格落实地图审核等地图管理制度、建立地图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统筹推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依法严肃查处
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地图”实行“零容忍“,严格督促及时整改并做好“回头看“。在互联网网站、展览(展会)、博物馆等中登载的,要责令立即撤换;在市场上销售的,要当场收缴;在电子商务平台中销售的,要责令及时下架并追缴;对正在生产的,要责令其停止生产并收缴其产品。对各类情节严重的“问题地图”,要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对直接责任人及相关负责人进行追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
要加强测绘法宣传,通过宣贯地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布地图管理标语、张贴宣传画等活动,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绘图用途。要结合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媒体”活动,提高社会公众辨别“问题地图”的能力,营造正确绘图用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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