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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索 引 号: | |
标 题: | 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古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 添加日期: | 2017-10-22 |
文 号: | 古政办发〔2017〕82号 | 生成日期: | 2017-10-22 |
主题分类: | 主 题 词: |
古政办发〔2017〕8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古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古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水平,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现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治理,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生态环境。根据《山西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建设美丽乡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总目标,以全省农村垃圾综合治理试点县建设为契机,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理设施,推进城乡环卫系统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有效衔接,完善激励和约束政策,强化宣传教育,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科学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全面覆盖的原则,有计划地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工作,2018年全面启动实施,各乡镇选择重点村进行试点,到2019年6月前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全覆盖,初步建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及处置运行体系。
(三)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合理规划。结合农村实际,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环卫设施建设,选择经济适用且有效的垃圾处理模式,分类不已过细过多,不宜照搬城市标准,应按照方便群众、宜于清运、便于操作的原则进行规划建设,围绕改善和提高城乡人居环境、降低生活垃圾污染,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展开,努力构建“城乡统筹、结合实际、技术合理、环保达标”的生活垃圾治理机制。
以点带面,分步推进。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各乡镇选择环境秀美、环卫设施配套齐全、村两委班子战斗力强的村开展试点,总结工作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提倡农村生产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收集,就地处置,实现可循环利用。以源头减量为重点,对可回收垃圾、渣土垃圾等从源头进行消纳,减少进入收运、处理处置系统的垃圾量,有效降低运营成本。对进入系统内的已分类垃圾,坚持“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的原则,建立从源头到终端的全流程分类系统。
鼓励为主、强制为辅。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应以鼓励为主,采取有效激励措施,引导村民积极参与,并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生活习惯。对乡镇范围内责任主体明确的公共机构和企业,应强制进行垃圾分类。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范围及强制对象
根据《古县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确定实施范围为除城市社区外的所有行政村。对于实施范围内产生生活垃圾的主体应实施强制分类:
1、公共机构:乡镇的党政机关、站所、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派驻机构,村委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车站、村民文体场所的管理单位等。
2、辖区的个体经营业主或企业:宾馆、饭店、商场(店)、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加工、建材制造、煤焦企业。
(二)明确垃圾分类标准
1、基本分类
将农村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渣土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具备实施条件或可堆肥垃圾确实较多的地区可继续分出可堆肥垃圾。
2、各类垃圾品种
可回收垃圾:废纸(废纸箱、废报纸、废杂志、信封、打印纸、广告单等),废塑料(食品瓶罐、饮料瓶、塑料碗盆等)、废金属(易拉罐、废铁、废钢、废铜、废铝等),废包装物(包装袋、编织袋、胶带、泡沫塑料等)。
有害垃圾:废旧电池(含镍氢、镍镉电池、充电电池、纽扣电池、蓄电池等)、含汞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旧含汞物品(温度计、血压计等)、过期药品、油漆、农药废物、涂料杀虫剂罐、X 光片等感光胶片等。
渣土垃圾:冬季燃煤、日常炊用产生的炉渣,清扫屋院产生的灰渣,翻修房屋和院落产生的小规模建筑垃圾。
可堆肥垃圾:村民平时生活过程中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壳毛等,剩余饭菜,树枝花草等植物类垃圾。
其他垃圾:不包含在上述垃圾分类中的其他垃圾。
3、强制分类
(1)有害垃圾和渣土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有害垃圾的强制性,主要是基于对于环境保护和对居民健康潜在危害的考虑;渣土垃圾的强制性,主要是基于渣土垃圾产量大,多为村民取暖和炊用燃料的炉渣,便于捡出,此类垃圾的源头减量措施能大大降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的规模和运行费用。
(2)可回收垃圾进行强制分类。可回收垃圾的捡出是基于农村地区居民的一般生活习惯,易于实现,而且可以实行社会化回收利用,便于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分类。
(三)实施垃圾源头减量
可回收垃圾单独存放,鼓励有资质的企业和个人上门收集,集中进行资源化利用。
设立渣土垃圾集中堆放点,将渣土垃圾用于房前屋后坑塘的填埋,村边道路的填铺,或作为农户堆肥的辅料,或定期进行集中填埋。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改变村民的冬季取暖和炊用的方式,从源头降低渣土垃圾的产量。
(四)建立和完善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1、完善分类收运设施
每户配置分类垃圾桶两个,分别标注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在垃圾装桶时进行初分。有害垃圾单独存放。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增设医疗垃圾桶。
垃圾收集车只收集不可回收垃圾(含可堆肥垃圾),有害垃圾和医疗垃圾定时单独收集、单独储运。
2、完善垃圾分类处理
不可回收垃圾直接压缩储运至县级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有害垃圾由乡镇中转站进行二次分类,定期送相关专业机构处理。医疗垃圾定期收集后直接送市级专业医疗垃圾处理场所处理。
三、实施步骤
(一)筹划准备阶段。(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
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大力宣传垃圾分类相关政策,提升群众的分类意识和参与热情。确定试点单位,各乡镇选择试点单位,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具体措施。
(二)试点推进阶段。(2018年3月至2018年10月)
结合全省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治理试点县建设,各乡镇完善相关设施设备,配备垃圾收储、转运人员和装备。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北平镇、岳阳镇、石壁乡作为试点乡镇,健全宣传、监督、奖惩等措施和机制,为全面推开垃圾分类工作提供能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10月至2019年6月)
在试点的基础上,推广成熟经验和典型做法,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建立起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的全程分类机制,实现县域内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四)评估验收阶段(2019年6月至2019年9月)
对各乡镇落实垃圾分类情况进行全面监督考核验收,对工作成效开展综合评估,形成验收评估报告,完善奖惩、补助等措施,确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垃圾分类的长期稳定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以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各乡镇,住建、发改、财政、环保、农业、卫计、商务、教育、宣传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县住建局为牵头单位,协调推进工作落实。各乡镇也要建立相关组织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确保责任落实。
(二)严格考核奖惩
县政府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行目标责任制量化考核,压实责任,确保落实。要健全乡镇对各村和站所的监督考核,层级传递压力,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县住建部门要发挥监督作用,定期深入基层开展专项督查检查,积极提供技术支持,发现工作落实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三)加大投入力度
结合全县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治理试点县建设,完善相关设施设备和人员,建立起符合现实需要的工作网络。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分类治理,在可回收垃圾利用方面,发挥社会资本的积极作用。探索建立“住户付费、村集体补贴、县级奖励”的奖补机制,引导农民出资出力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四)深化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发动村民积极参与村庄垃圾清理和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增强环境意识,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切实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大力报道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进展与效果,及时宣传好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让各地群众了解农村垃圾分类治理的内容、要求和成效,营造人人关心环境卫生,全民改善农村环境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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