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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行政职权事项的 通 知 添加日期: 2017-11-03
文     号: 古政办发〔2017〕91号 生成日期: 2017-11-03
主题分类: 主 题 词:

2017-11-03    浏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临发〔201776)文件以及有关单位申请,我县现对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中12项行政职权事项进行调整。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单位权责清单中涉及的行政职权事项调整工作,对调整后的行政职权事项要相应制定、完善和公布权责清单以及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防控图,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确保权责清单有效落实。

权责清单行政职权事项一经确定,任何部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要依据相关程序报县政府批准。

 

附件:县政府调整权责清单行政职权事项目录(12项)

                      

 

 

           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023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县政府调整权责清单行政职权事项目录(12项)


调整前行政职权事项情况

调整权责清单具体情况

调整后行政职权事项情况

调整
依据

备注

职权
类型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行使
主体

职权
类型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
主体

1

行政许可

2200-A-00300-141000

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

县工商质监局

取消






临政办发[2017]76


2

行政处罚

2200-B-01400-141025

对违反组织机构代码有关规定的处罚

县工商质监局

取消






古政发[2015]13


3

行政处罚

2200-B-08500-141025

对违反计量检定人员有关规定的处罚

县工商质监局

取消






临政办发[2017]76


4

行政处罚

2200-B-14100-141025

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和人员违反有关规定的处罚

县工商质监局

取消






临政办发[2017]76


5

行政许可

2500-A-00300-141025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备案、审核、审查、骏工验收

县安监局

取消






县安监局申请


6

行政许可

2300-A-00100-141025

药品经营许可(零售)

县食药监局

取消






县药监局申请


7

行政许可

2300-A-00200-141025

食品流通许可

县食药监局

取消






县药监局申请



8

行政许可

2300-A-00300-141025

餐饮服务许可

县食药监局

取消






县药监局申请


9





增加

行政许可

2300-A-00100-141025

食品经营许可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县食药监局

县药监局申请


10





增加

行政许可

2300-A-00200-141025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县食药监局

县药监局申请


11





增加

行政许可

2300-A-00300-141025

边远地区城乡集市贸易市场内设点经营药品审批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

县食药监局

县药监局申请


12

行政确认

0600-F-00200-141025

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财政局

规范名称

行政确认

0600-F-00200-141025

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财政部[2012]242号)

县财政局

县财政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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